說理讓人信服,抬槓讓人心理不舒服,這個差異要分清楚!不過這個尺度很難拿捏,如果說對方未說過的例子不適宜拿來抨擊,那麼就得在他說過的話裡雞蛋挑骨頭了。
我想,適當的推演然後顯示其不合理性,應該是可接受的。但推到極致就不需要了。
參考來源:"在圍繞這個事件的辯論中,我看到有人說,如果可以吃便當,那麼帶有刺激味道的食品進入教室是不是可以呢?我覺得這裡就是混淆了辯論和抬槓的區別。簡單說,我覺得這樣的反駁就是抬槓。
我們要學會在理性的基礎上交流,就要避免用抬槓的方式模糊焦點。為什麼說這是抬槓呢?因為主張學生可以吃便當的網友從來沒有說,可以帶刺激味道的食品進入教室。
拿一個對手沒有說過的例子,或者把例子推到極端來進行反駁,這種把事情推到極端來辯論的做法,我個人意見,認為就是抬槓。"
- 自由電子報 - 從洪蘭說到辯論的規則 (在「Google 網頁註解」中檢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