鳳山高中棒球社事件,我不贊同學校的作法,但是可以猜想原因。
大概與家長、媒體脫不了關係。就像現在我們不太敢在路上看到有人車禍受傷就去救他一樣,怕被傷者的家人硬逼說你是肇事者要賠錢。學校也怕哪一天有學生受傷,就被家長硬凹說是學校疏忽,學校要賠錢……
到時候出事了,就會有一堆記者進駐,然後開始說什麼:『學校設備老舊,未能注意學生安全,校長有疏失……』之類的話。
我每次看到這一類的新聞都覺得這些新聞記者實在是沒搞清楚狀況。
學校不是營利單位,學校的錢都是要來自教育局、教育部。如果學校設備老舊,那麼是教育局、教育部不給錢維護的問題,不是學校本身的問題。
祇有『教育局給了錢,但是錢被校長污了,沒拿來維修設備』,這樣才是校長的問題,否則都是教育局、教育部的問題比較大。可是事發之後,上級都把責任撇的一乾二淨,這也難怪許多學校祇能消極的用『禁止學生打球』這樣的方式應對。
你也許不認同我的說法,那麼,如果今天你是校長,面對危險的棒球你要怎麼辦?
漫罵之外的理性建設
首先當然是要有獨立的運動場地;現在的學校棒球運動大概都是在操場進行,球打出去有時候會打中在跑道上跑步的人;所以棒球要獨立的空間才安全。
此外,為了怕球飛出場外打傷人,最好架高安全網,讓球不會亂飛出去傷人。
第三,教學生安全的打球,不要任意在其他場所打擊,一定要到球場才可投打。不過這個條件有賴前兩項條件的成立;而且就算前兩項都成立,也教學生要有安全打球的行為,但是學生還是會亂來。祇是有教總比沒教好。
還有其他方法嗎?我暫時想不出來。
好,第一個解決方式,要有地;第二個解決方式,要有錢。公立學校不是營利單位,地與錢都要上級給予,上級沒給之前,什麼都沒有。
今天你是校長,在沒有場地、沒有錢的情況下,你如何讓學生安全的打球?如果想不出來的解決方法的話,你是:
- 讓學生繼續不安全的打球,出事死了算學生倒楣 (當然,還有開不完的記者會 & 上法院談國賠)。
- 要求學生改打比較安全的壘球?
哪一個呢?
參考來源:
十年前成立的棒球社團,曾經代表學校出去比賽,拿回不少獎盃,還成為歷屆校長對外招生吸引學生的標榜,學長學弟引以為傲,校方卻以危險當理由,不改變溝通練球方式,只叫學生強迫接受,這樣組成的壘球社真的有意義嗎?
- 「棒球很危險」 鳳中棒球社被迫打壘球